全方位推进电子监管:简化操作深挖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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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方位推进电子监管:简化操作深挖功能 |
生意社5月26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到“十二五”末力争完成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目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和307种基本药物已经全面纳入电子监管范围。药品电子监管码具有一件一码、数据库集中存储动态信息、全国覆盖和全程跟踪等特点,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后,我国药品生产、流通全过程都将得到有效追溯。
据某市药监局网站披露,从4月1日起,该市1个月内或从未向国家局电子监管专用网上报的药品流通企业中,药品批发企业就有20多家。那么,这些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什么难题呢? 简化操作的几点设想 据笔者了解,在该市未实施电子监管企业的名单中,大部分已经与该市药监局实时上报平台连接成功,甚至不少企业已经采用自己的商品条形码或物流码程序,控制商品购进、验收、入库、养护和出库等过程管理。有企业反映,限于现有的电脑程序和扫描技术以及人员配置等因素,需要二次扫描、二次上报,操作规程还不够简化。 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设想:首先,可以扩展现有电子监管码,变2码为1码;提高现有扫描技术,变2次扫描为1次扫描。其次,改造现有电子扫描终端,使其不仅可以识别电子监管码的母码,还能识别母码所衍生的所有子孙码。作为一个理想中的监管识别码,必须具备防伪性能、全方位追踪功能以及使企业降低物流操作成本的效能。此外,改造电脑实时上报程序,将药品电子监管码上报和采购平台实时上报有机结合起来,将既需要进行药品电子监管、又需要在本市采购实时上报平台的品种设计为同一数据库,在进行药品电子监管扫描上报的同时,完成采购平台的实时上报,做到一步到位。 对电子监管深度利用 即使在全部药品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以后,仍不能对药品质量问题掉以轻心。 药品电子监管全面实施后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应该进行深度开发利用。药监、质检、工商、商务等政府相关部门可以从电子监管信息网中及时掌握有关药品假冒违法信息,并迅速采取执法行动,对质量问题进行流程追溯和责任追究,对问题和缺陷产品进行及时准确地召回管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从药品电子监管信息网中及时掌握销售数量异动的信息,并从中分析是否有药物滥用,是否有疾病流行的可能。批发企业还可以核实药品发货与收货数量是否相符,及时发现药品是否流失。消费群体可以借助短信、电话、网络以及终端设施等形式,查询产品真实性和质量信息。 药品电子监管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编码技术和已建成的第三方技术平台,对规定入网药品目录品种进行监控、追溯,对产品生产源头、流通消费进行全程闭环信息采集。因此,药品电子监管的潜能还需要每个涉药人员继续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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